假日买了一份车险,发生意外出了车祸,对方全责。能不能买的保险报了,在找负全责的人要赔偿。?
首先针对你说的这种情况,我可以明确的回答您是不行的。
首先针对你说的这种情况,我可以明确的回答您是不行的。
主要分为以下几点:
假如发生了事故,对方全责,对方一定会报保险,因为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购买的,人伤赔偿最高18000,不是特别严重的事故,基本上都会走保险。基于对方走保险赔付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基于事故科所出示的事故认定书及受害人的就医发票。如果对方不走保险,要求私了。那么我们回归第2点,保险理赔需要有事故认定书,并且保险公司的意外险有条款表明,由第三方造成的被保险人伤亡,由第三方赔偿。举例说明:假如在小区散步,被别人用电动车撞倒就医,在可以找到骑电动车的肇事者情况下,由肇事者赔付,不属于保险责任里面的赔付范围。但也不全部是这样,假如肇事者逃逸或拒不赔偿,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并由保险公司对肇事者代位追偿。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谢谢。
